当前位置: 黄雀 >> 黄雀的繁衍 >> 楼顶天台长树蹊跷背后竟是捕猎现场哈
12月12日早8时30分许,哈尔滨市阿城区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巡逻民警在与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志愿者共同巡护中发现,哈尔滨市阿城区继电大街老青年楼36号楼楼顶天台上,有一些“奇怪”的小树木并伴有鸟类叫声,巡逻民警随即上楼查看。
00:59到达楼顶天台后,巡逻民警发现,在楼顶天台上有一些利用树枝人为伪造的树木,在这些伪造树木上悬挂有猎捕野生鸟类所用的滚笼、拍笼等猎捕工具。在这些猎捕工具中有已经被捕获的野生鸟类,现场地面上还摆放有多个装有野生鸟类的鸟笼。
在现场,民警还发现有两名行迹可疑的男子,民警随即上前询问。经询问,两名男子系王某、赵某,是这里的居民,承认楼顶天台的猎捕工具是二人放置并用来猎捕附近野生鸟类的。据此情况,民警随即依法将二人口头传唤至阿城区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
经讯问,二人承认,分别在年12月前后于阿城区二手物品交易市场,购买滚笼、拍笼及“诱鸟”,并利用废弃树枝在楼顶天台伪造树木猎捕野生鸟类的犯罪事实。经供述,二人之所以猎捕野生鸟类,目的仅为饲养、娱乐。
经相关部门确定,犯罪嫌疑人王某猎捕野生鸟类共11只,其中白腰朱顶雀10只、黄雀1只,均属“三有”保护动物,猎捕鸟类所使用的2个滚笼和4个拍笼均属禁猎工具;犯罪嫌疑人赵某猎捕野生鸟类共15只,其中白腰朱顶雀10只、黄雀5只,均属“三有”保护动物,猎捕鸟类所使用的2个滚笼和4个拍笼均属禁猎工具。
根据《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规定,哈尔滨市阿城区全区属禁猎区、全年属禁猎期,滚笼等猎捕工具属禁猎工具。
由于犯罪嫌疑人王某、赵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非法狩猎罪,目前,该二人已被阿城区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分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王铁军
编辑:刘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