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雀

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你们这么不要脸的

发布时间:2023/3/30 17:52:36   

就在刚才,去学校餐厅吃了饭,到运动场兜了一圈回到办公室坐定,打开手机,看到朋友圈里一位老兄每天准时推送的中原网的新闻,其中有一条是这样的——

近日,南阳的李先生在饭店吃饭时,无意中发现买的崂山啤酒中奖,中奖信息显示“3元换购青岛原酿听”。但兑换时被商家以活动过期为由拒绝。对此,崂山啤酒客服人员回应称:“换购青岛原酿听是指毫升,不是指罐。这个活动目前没有过期,只要有售崂山啤酒产品的地方都可以兑换。”

呵呵,看到这样的新闻,我的第一反应是:无论是销售崂山啤酒的商家,还是崂山啤酒的客服人员,免费送给你们一句话:——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你们这么不要脸的!

首先是销售崂山啤酒的商家不要脸!

有奖销售,是市场经济社会中的一种促销手段,不管力度大小,其实都是为了给商品做广告,刺激消费。不管是什么样的商家,只要销售的是这种商品,用来兑奖的商品都是厂家免费提供的——商家拿着兑奖凭证到生产商或是售后服务那里去兑换就可以了,不需要商家自己掏腰包的!

无意中看到兑奖信息的李先生心情有点小激动:“我可能要发达了!我喝了个青岛崂山啤酒,中奖了!听,看到没有,截止到明年6月31日。”

但他没有想到,结账时商家竟以兑奖过期一口回绝说:“这个时间早就过了,夏天的酒你怎么现在拿来兑呢?”

过期不过期,用崂山啤酒客服人员的回答就可以说明问题:“这个活动目前没有过期,只要有售崂山啤酒产品的地方都可以兑换。”

明明到年6月31日才过期的兑奖信息,商家为什么要以过期为借口拒绝呢?比较合理的解释只有一种:一说过期了,兑奖者可能会丢下兑奖信息,自动放弃兑奖!到那时商家自己是不是可以拿着这个兑奖凭证,自己前去生产厂商或客服处,去兑换那听崂山原酿,再发一笔横财呢?

对不起,我这人有点儿小家子气,我是不是以小人之心来度君子之腹了?!

其次是崂山啤酒的客服人员不要脸!

螳螂扑蝉,黄雀在后。从兑奖者在崂山啤酒客服处得到的回应可以看出:黑心崂山啤酒客服(和生产商是不是合穿一条裤子,一个鼻孔出气不得而知!)比黑心商家黑多了!真可谓“商海后黑推前黑,后黑更比前黑黑,一黑更比一黑黑!”

听=毫升?也就是说,一听等于一毫升?——你这数学既不是语文老师教的,也不是体育老师教的!而是你这脑残、脑进水、脑驴踢者,为了那听啤酒的蝇头小利,自己发明创造的吧!听崂山原酿值多少钱,笔者不得而知,但为了牟利,指鹿为马,张冠李戴,颠倒黑白,丢掉诚信,丧失人格,——你去死吧!

笔者突然想起,大凡一项游戏规则的制订者在制订的某个规则最后,都不忘缀上一句:“不尽事宜,解释权归规则制订者所有!”——原来如此!

这起公案最终会怎么了结,自有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管理局、消费者协会为兑奖者讨回公道,伸张正义,不劳作者和读者费神。我想说的是,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闹剧,可能有这样几方面的原因:

1.事实本来就是奖励“ml”,但工作人员不负责任,粗心大意,印成了“听”!

2.事实本来就是奖励“ml/听”,但工作人员不负责任,粗心大意,印成了“听”!

3.如上所述,实实在在就是奖励听,但黑心商家和黑心客服玩不要脸,见利忘义,要钱不要脸,指“听”为“毫升”,惹得全网口诛笔伐,群起而攻之!

无论如何,这起闹剧,应该成为生产商、售后客服、商家必须借鉴的一个沉重教训。

市场经济,商业贸易,讲的就是诚信!一言九鼎,一诺千金,诚信经营,这是自古以来最好的商业广告!为了促销,有些企业动辄斥资成万上亿做广告,可青岛崂山原酿啤酒设置的促销奖项,却不想兑现,失信于民——这黑心广告做的,也是到家了!

古有赵高为了达到自己篡朝夺权的目的,投石问路,指鹿为马,今有崂山啤酒的黑心商家和客服,见利忘义,不讲诚信,指“听”为“毫升”,正像有读者评论留言的那样,按崂山啤酒相关客服人员的强盗逻辑:

“去超市买听啤酒,只要付给毫升的钱就行?”

奉劝所有的消费者,购买啤酒时,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了!崂山啤酒,不要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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