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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需要“讲政治”吗?律师不要“讲政治”吗?
法庭上的律师可以“讲政治”吗?法庭上的律师不可以“讲政治”吗?
如果我要说,连你整个人、整个生命,不仅具有生物意义、法律意义,更具有不可回避的政治意义,你还要问我:要不要“讲政治”吗?
也许你注意到了,这里所有的“讲政治”,都是带引号的。如果你语文学的足够好,就该知道引号至少有6种作用,引号内的话不只是肤浅的否定、反语,也许需要特别强调,也许具有特别的意义。而这里的“讲政治”中的引号含义,当然就是毫不迟疑的后者。
好了,绕了半天圈子,书归正传。
讲“法律”还是讲“党性”
在律师的职业成长和发展过程中,仅仅懂得法律的律师不会是一个好律师,只是懂得业务的律师也不会是一个出色的律师。律师心中不仅有法律实务,更要有道德、有良知。在市场和现实的要求下,除了懂法律,律师更要懂经济、懂产业、懂管理,懂心理学,懂社会学。当然,律师还必须懂政治——这一点,在中国的现实国情下,尤其重要,不然一定会输的很惨。
这是执业三十年的常律师一次真实的法庭经历。
庭审中,当法官质疑为原告一方出庭的证人证言是否真实时,常律师作为原告的代理人,情急之下说道:“我以执业三十年的律师生涯和我的党性担保,这个证人不可能说假话,因为无论说真话还是说假话,对他都毫无利益可言……”
话还没说完,对方律师打断了他:“对方律师请注意:现在是开庭,我们要讲法律、讲证据,不要讲什么党性。
听到这话,一脸不悦的常律师立刻扭头面向法官,一字一句地说道:“请审判长注意并请书记员记录在案,刚才被告律师说法庭上不能讲党性。那我想请问:在尊敬的法官身后就是庄严的国徽。我们在庄严的国徽下,人民审判工作是否还需要党的领导下进行?!
无语。还是无语。被告律师哑口无言(自行脑补被告律师的神态表情)。
总结下来,如果常律师前面那句话用的是情急之下的“情”,而后面那句话则靠的是“智”,用行动验证了律师不能仅仅止步于懂得法律条文。
关键时刻,显然是“党”救了他。
事实表明:无论是战士上战场,还是律师进法庭,无论你是不是党员,都得知道,不讲“党性”的后果很严重。
是“偷梁换柱”,还是“借花献佛”
多年以前,有一件几乎轰动一时的案件。石律师作为被告的辩护人,虽然早已蜚声业界,但这件案子仍然让他的知名度再度飙升。尤其是他在法庭上那段经典的话。
案件中的被告人本是一名法学教授,也是一名兼职律师。教授在一起刑事案件中担任一个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的辩护人。被告人的家人为了最大限度为救其一命,想办法打听到了一起迟迟不能破案的恶性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行踪线索。如果这个线索让被告人得知,进而向司法部门举报,就是一件重大立功,就很可能会免于一死。但大墙内外有分别,彼时其家人是无法和被告人见面的,只有律师可以依法会见被告人。
于是,教授在会见被告人时,交给了家人为被告人所写的一张纸条。被告人按纸条所述,立刻向司法部门举报。线索千真万确,案件迅速告破。被告人成功被认定为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最终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一切似乎顺理成章。但人心祸乱,这竟然不是最终的结局。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那位被政府“嘉奖”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后缓期两年执行的被告人,在一次和狱友侃大山时,一时得意忘形,向狱友炫耀讲述自己如何获得立功机会的全部过程。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其时,听众中的一名同狱人犯事后立刻向政府检举揭发了被告人系从别人所赐刑事线索,纯属虚假立功。
东窗事发。事情迅速被查清。检举人同样迅速获得减刑。而那名被告人的“重大立功”被取消。很快,被告人重新核定,改判死刑立即执行。
拔出萝卜带出泥。在查证被告人如何获得外界刑事案件线索时,查到了关键环节:他的辩护人——那名教授在会见他时偷偷向他传递的纸条。于是,很快,教授“顺利”锒铛入狱。
抱歉这个故事背景有点长。在此背景下,前面提到的常律师就是这名教授的辩护人。
法庭上,公诉人怒斥教授的行为:身为教授、律师,知法犯法,向被告人传递纸条,才让被告人有了虚假的立功机会。教授传递纸条的行为分明就是“偷梁换柱”,是帮助被告人获得虚假立功的“帮凶”。
如前文所述,法庭之上,往往很难只讲法律,很多时候,不仅要讲政治,还要讲道德,讲“三观”。面对公诉人对教授的指控,经验丰富的石律师,微微一笑,慢条斯理地说道:
“我不同意公诉人的说法。我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并不是什么‘偷梁换柱’,而是‘借花献佛’。这个‘花’就是那个破案线索,而这个‘佛’,就是政府。不管这‘花’是自己的还是借来的,最终都还是无偿献给了‘政府’。那名被告人举报的结果是,那起刑事案件因此得到破获,谁也不能否认这件事对社会的贡献……
显然,石律师不仅仅是专业经验丰富,更是深谙政治,洞悉政治语境与法律本身之间的关系。
细细琢磨起来,无论是常律师还是石律师,一方面,一番令对手“惊呆了”的高论之下,一时之间竟然无法承接;不过另一方面,这番高论也许未必经得起严密的推敲和论证。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那一刻,那个在法庭上“讲政治”的律师,由此给自己带来的主动和从容。
更重要的是,对于律师来说,法庭上的三言两语,无论当时的效果多么出彩,都远非“讲政治”的真正要义。无论是一名律师,还是一名公务员,或者其他职业的从业者,甚至一个普通百姓,没有谁能生活在真空中。在一个离不开空气的真实世界里,不仅要“讲政治”,更要“守纪律”、“懂规矩”。至于如何规范自己的言行,以及言行犯规的后果,我坚定地相信:你一定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