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雀

打死一只鸟,就要坐牢陕西一村民弹弓打

发布时间:2023/3/6 17:28:31   

小学语文课本上有一篇《鹿和狼的故事》,讲的是某个大森林里,鹿与狼并存,因为一道杀狼保护鹿的荒唐命令,猎人们把狼基本猎杀殆尽,其余鹿的天敌也被顺带消灭不少。

结果鹿疯狂繁衍,能吃的植被吃了个光,森林枯黄,土地裸露,鹿大量饿死,人措手不及......

这个故事蕴含的道理很简单,就是说人不要擅自破坏生态环境,不可过于狂妄,觉得自己比动物高一等,便随意控制它们的命运。因为在地球上,人类和动物的命运是一体的,滥捕滥杀,到头来恶果还是人类自己担。

这也是为何我国《刑法》中有详细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名,如非法狩猎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滥伐林木罪、盗伐林木罪等。

有时候大家可能觉得疑惑,打鸟、砍树、捕鱼虾是人自古便有的活动,怎么就涉嫌犯罪,其实,法律对动植物的保护并非一律的,只要进行了前述行为就要按犯罪算,也就是说对象不同标准各异;再比方说,同样是打鸟,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定的罪名判的刑可能截然不同。

实践中有这样的例子,甲和乙合伙打了7只麻雀,还有3只黄雀,而在当时他们打的这两种鸟已经被列为了“三有(有科学研究价值、重要经济价值、有益)动物”,最后甲和乙双双因为涉嫌非法狩猎被刑拘。

这个案例与今天讲到的案例就有区别,陕西村民冯某也打鸟,没打10只,没打5只,打了一只,结果被判刑10年,冯某的罪名不是非法狩猎罪,他认为这么判实在太重了,但这个判决又确实符合法条的规定,那冯某的10年牢狱之灾怎么来的呢?

(文中图片均为网图,配合叙事,与本案无关)

案情

冯某犯下这个让他悔之晚矣的错误是在年,从小在农村长大,冯某小时候没少干上树掏鸟窝、下河摸鱼虾的事,他的朋友郝某也是一样,只不过郝某对打猎的兴趣比冯某更强。

误交损友让冯某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冯某和郝某突发奇想拿着弹弓去某村打鸟,村民们是知道本地有珍稀鸟类的,见外人闯进来不由分说就想开打,赶紧上前劝,告诉他们要是打了国家保护的动物,后果会非常严重。

无奈,冯某和郝某根本就不听,冯某还稍微犹豫了下,立马就被郝某说的话给引诱了:“你看,那里有只漂亮白鸟!”

一见那白鸟,郝某和冯某都兴奋异常,立马举起了弹弓,白鸟被两人接连击中,无力地栽到地面,冯某还不忘上前“补刀”,面对激愤的村民,冯某唯恐再留下去会出什么事,赶紧开车跑掉,路上郝某得意地说这次赚了大的,冯某把鸟翻过来一看,却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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