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黄雀 >> 黄雀的繁衍 >> 抓人放鸟铁岭警方严厉打击非法捕鸟犯罪
10月22日,调兵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在调兵山街道林业站山林中举行“救助、涉案鸟类放飞仪式”,放飞了黄喉鹀、黄雀、金翅雀、燕雀等11只野生鸟类。
00:4610月21日早8时许,教导员顾新洲和副大队长张伟野在调兵山市施荒地早市巡查时发现有人卖鸟。贩鸟人面对民警的询问,神色慌张,说不清贩卖鸟类的来源,民警将贩鸟人口头传唤至调兵山市森林警察大队。经询问得知,贩鸟人汪某,用自制拍笼在自家院里非法捕鸟17只。根据汪某交代,民警在其家中搜出2个捕鸟工具拍笼、2个捕鸟工具滚笼,12只野生鸟类,其中6只已死亡。
经野生动物鉴定机构鉴定,汪某捕捉的鸟类分别是黄喉鹀、黄雀、金翅雀、燕雀,均属于“三有保护动物”。汪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目前汪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经调兵山市自然资源局鉴定,收缴救护的鸟类在精心照料下已恢复健康,具备放飞条件,10月22日,调兵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将所有救助、涉案野生鸟类全部放飞,回归自然。
民警提醒:“三有保护动物”是指有重要生态意义、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动物。此名录中收录的野生动物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保护,不可以随意捕捉、猎杀。